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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拒绝分割房产,原告把父亲告上法庭,能把安置补偿当遗产分割吗?

    京云业主维权律师

    2019-11-11 16:32:48

    【摘要】关键词:安置房分割维权,业主维权,分家析产维权 文章导读: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子在被拆除后,获得了相应的房产作为安置补偿。原告的母亲去世后,原告想要分割这部分房产,父亲拒绝分割

    关键词:安置房分割维权,业主维权,分家析产维权
    文章导读: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子在被拆除后,获得了相应的房产作为安置补偿。原告的母亲去世后,原告想要分割这部分房产,父亲拒绝分割房产,原告把父亲告上法庭。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的父母曾生活在A街道一个房屋内,该房屋建造时,原告王某出钱出力。原告的母亲去世后,原告与被告(父亲)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生活。2011年这个房子被拆除,获得4套安置房的补偿。王某多次提出要与父亲分割上述房产,父亲不予理睬。王某认为其对此房产应该合法拥有,想要分割相应的安置房份额。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庭审理
    在法庭上,王某的父亲表示,王某想要分割的105平米房产,已经被拆除,该房产已经不存在。后来村集体给分配了宅基地,被告王某出钱重建了150平米的房屋。王某的母亲一直没有收入,于2000年去世。原告那时已经结婚嫁人,2001年被告与李某结婚,被告与李某将房屋扩建到250平米。京云房产律师团了解到,2010年房屋被拆以后,获得4套安置房。并且被告称,2006年已经与原告分家析产,并进行公证。并且已经把在拆迁时超出房屋面积的钱给了原告。被告声称他的安置房与原告没关系,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判决结果
    京云房产律师团了解到,经过法院的审理,法官认为涉案房产包含原告母亲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应依据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最后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5万元。


    四、争议焦点
    1、原告母亲的遗产存在吗?是否存在分割问题?
    150平米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原告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母亲去世后,其中的房产的一半(75平米)的房屋应该为原告的遗产。这部分遗产一直没有分割。原告对于这部分遗产享有继承权。
    2、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称原告的母亲的遗产不存在,原告的母亲一直没有收入,建造房屋的钱是被告一个人出的。2006年原告和被告做了分家析产。法院认为,在1987年建造房屋时,原告母亲与被告是夫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涉案房屋属于此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3、原告母亲有权申购安置房屋吗?
    原告母亲去世后,房屋被拆除,相关部门给了相应的安置补偿,被告按照安置协议的约定,认购了安置房。由于原告母亲已经不在世,也就没有申购安置房的权利,所以原告母亲的遗产为75平米房屋的补偿款。
    4、怎样分割原告母亲的遗产?
    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夫妻、父母、子女,本案中原告母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告、原告,这两人各自享有1/2的继承份额。由于现在该安置补偿已经由被告占有和支配,所以判决被告给付原告15万元。


    五、相关法律规定
    京云房产律师团认为,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约定以外,在分割财产时,应该先把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来,为配偶所有。余下的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遗产时,应首先分割出其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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