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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追回离婚时放弃的房产?

    京云业主维权律师

    2019-12-03 14:56:04

    【摘要】 关键词: 文章导读:有一个男人在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用一纸离婚协议把房产赠与给了妻子。后来,他后悔了,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他能撤销赠与么,撤销赠与有什么限制么?今天京云房产律师


     关键词:离婚房产业主维权房产纠纷
    文章导读:有一个男人在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用一纸离婚协议把房产赠与给了妻子。后来,他后悔了,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他能撤销赠与么,撤销赠与有什么限制么?今天京云房产律师团就来和您聊聊这个话题。
     
    离婚!房子送你了!
    2017年9月,男子李刚和妻子小桃两人11年的婚姻走到尽头。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小桃工资收入低,李刚主动赠房,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李刚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中有一条:“位于某市某小区X栋XXX室的房产归女方所有”。
     
    小桃,送你的房子能还我么?
    离婚后的小桃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收入逐渐超过了李刚,李刚觉得既然小桃的收入超过了自己,生活也逐渐宽裕,就想着要收回赠予的房产。但是他的这个想法遭到了前妻小桃的拒绝,二人协商不成,李刚无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不支持撤销赠与!
    2019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了李刚与小桃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案。
    2019年6月,法院以“李刚未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本案已不符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立案条件”为由,驳回其撤销“离婚协议”中将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判令该房产归男方的请求。
     
    律师:追回赠与房产,“一年之约”很重要!
    一般而言,夫妻协议离婚如果出现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情况,需要进行起诉处理的,需要在离婚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并且,只有在双方当初签订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威逼的行为,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一般情况下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如果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不过,法院之所以驳回李刚索回安置房的诉讼请求,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何才能追回离婚时放弃的房产?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李刚如果想撤销对小桃的房产赠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需要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起诉,并且有证据证明,当初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小桃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有这样,李刚要回房子的诉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时,找个律师聊聊吧!
    据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从2001年到2017年,我国年离婚数量从125万对增长到437.4万对,增长了3.4倍。其中,从2001年到2017年,“离婚率”由1.96‰增长到3.2‰。除2002年、2006年相比前一年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离婚率”都呈增长态势。

    有人认为,这种现象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男女在职场和家庭角色不断发生变化,相互依附性逐渐减弱;有人认为,不少人对婚姻缺乏责任,视婚姻为儿戏,草率结婚,轻率离婚,造成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有人认为,是调控政策导致婚姻状态的改变,比如房地产限购政策;有人认为,中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对家庭民主化与家庭幸福的追求不断增长;还有人认为,现行婚姻法制度下,离婚成本极低,给那些冲动型离婚或草率型离婚打开了方便之门。
    不过无论如何,离婚财产分割都是离婚时无法回避的话题。就京云房产律师团多年来遇到的情况而言,夫妻离婚因财产分割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一方慷慨赠与后反悔的也大有人在。所以,做决定前或矛盾发生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是最好的选择,法律会调整感情无法填补的空白,为个人婚姻财产安全架设一道防火墙或开出一服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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