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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义乌的周先生租赁的房屋拆迁,最终拿到合理补偿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19-08-06 13:29:33

    【摘要】2014年5月,周先生租赁的门面房被拆迁,已获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但拆迁办与出租方石某达成协议,协议并未约定周某的相关损失。周先生先后找到拆迁办和是否但双方互相推诿不肯给与其补偿。为争取合理补偿,李某委托了律师。 律师认为,周先生与石某为租赁关系,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拆迁,是否应退还周先生剩余租金;给与周先生装修装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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